央廣網(wǎng)啟東9月27日消息(江蘇臺記者查多)據(jù)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提到ETC,大家都知道,它是一種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對于經(jīng)常跑高速的車主來說,安裝ETC非常方便,它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停車,到收費站時自動識別,自動扣費,全程只需要不到三秒就可以完成,大大減少了收費時間,通行能力是普通人工收費的5-10倍。
去年交通部門發(fā)文,2020年全面普及ETC,ETC車道將成為主要收費車道。普及ETC本來是為了便利車主,但有些人卻把這當(dāng)成了“省錢”的路子。
家住在江蘇啟東市的黃某,工作單位在上海,每天開車往返兩地上班。身為建筑設(shè)計師的他,為了逃避繳納每天上下班的高速過路費,使出“蹭”車過ETC的小伎倆,次數(shù)高達191次,自以為不會被發(fā)現(xiàn),黃某在多次僥幸逃費之后,最終還是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被告人黃某家住啟東,在上海一家建筑公司上班,他經(jīng)常駕車經(jīng)滬陜高速往返上海啟東兩地。一次偶然的機會,黃某在經(jīng)過收費站時,由于跟前車跟的比較緊,在ETC桿落下來前便蹭了過去,自己沒有扣費,嘗到了甜頭后,黃某變得一發(fā)不可收拾。
2019年10月,上海租住的房子到期,黃某干脆每天開車往返兩地。有時晚上駕車回啟東時,路上車輛較少,跟不到車,黃某就將車停在快到收費站的位置,直到有車來,再跟車經(jīng)過,為了躲避檢查,黃某還會特意關(guān)上車前大燈,快速跟隨通過ETC車道過收費站,甚至使出一些危險的操作。啟東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何杰介紹:“被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之后,讓他走人工通道,發(fā)現(xiàn)要繳費的時候,強行從高速上調(diào)頭,他本來是在啟東東出口下的,他又返回高速從啟東南的出口,也是ETC跟蹭的方式逃交過路費。”
根據(jù)規(guī)定,有車輛逃費后收費處會將逃費的車牌號和車子特征錄入江蘇高速收費處的黑名單,錄入黑名單的車不能出入高速,只有補交通行費后,該車牌及車輛信息才會從江蘇高速收費處的黑名單移除,移除后該車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黃某的特殊行為引起了高速工作人員的注意,多次要求其補繳過路費。何杰介紹:“當(dāng)時是崇啟大橋收費站的管理人員查獲的,他是想沖卡,也是被攔下來,因為他沒有上高速的記錄,然后讓他補繳了從江蘇最遠的路程的費用,補繳了405塊錢。”
然而,黃某并沒有從中吸取教訓(xùn)。今年1月19日,黃某駕車經(jīng)過啟東東收費站時,再次試圖采用跟車過ETC的方式上高速,被高速交警當(dāng)場查獲。通過調(diào)取高速收費卡口視頻監(jiān)控,對照黃某單位提供的上班打卡記錄情況,認定犯罪嫌疑人黃某于2019年1月1日至案發(fā)期間,共偷逃高速過路費共計191次,合計人民幣5463元。
啟東人民檢察院以黃某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支持了這一訴求,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何杰表示:“因為被告人黃某上高速的行為,意味著和高速管理方達成了協(xié)議,通過高速路就產(chǎn)生一種繳費的義務(wù),他跟蹭ETC的行為是秘密性的,造成了高速管理方的財產(chǎn)損失,所以我們認定他是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庭審現(xiàn)場,黃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我的行為肯定是違法違規(guī)的,我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錢我肯定如實交給辦案機關(guān),認罪認罰。”
事實上,全國各地高速公路逃費一直屢禁不止,逃費手段也是層出不窮、花樣百出;相對于沖卡這種“粗暴”的逃費方式,其他的逃費方式就得有“技術(shù)含量”了。
第一種:換卡、倒卡
在高速上與其他司機換卡,或者利用2張以上通行卡達到“買短跑長”,偷逃通行費的目的。
第二種:貨車重量作弊
高速公路貨車是計重收費,所以少數(shù)司機會在重量上下功夫。比如沖榜、跳磅、假軸、走S型、電子干擾、液壓千斤頂?shù)雀鞣N干擾稱重方式。
2018年6月11日,一輛重達197噸的安徽籍貨車,利用千斤頂托起車身,“瘦身”到89噸,逃費4萬多元,在湖北省鄂東收費站被查處,該車駕駛員面臨的不僅僅是補繳通行費,還有行政拘留。
第三種:假冒車型逃費
高速公路客車是按車型收費,不同車型的收費標(biāo)準(zhǔn)不一樣。比如2類車假冒1類車,3類車假冒2類車等等。
2018年5月30日,廣東省揭博高速紫金收費站查獲一輛面包車。該車實際為8座,司機羅某利用7座假行駛證逃費共計682元,該車司機因涉嫌偽造證件被拘留10天。
第四種:政策類逃費
主要有2種:假冒綠通車輛利用綠通政策逃費,2類車或者小貨車利用節(jié)假日1類車免費政策逃費。
綠通車指規(guī)定裝載了一定數(shù)量、指定鮮活農(nóng)產(chǎn)品的貨車,可以在高速公路免費通行。
2017年5月浙江省寧海高速收費站查處了一輛假冒綠通車,該車司機鄒某為了偷逃過路費,網(wǎng)購泡沫仿真蘋果,將自己的貨車偽裝成“綠通車”,4個月瘋狂逃費15000多元。據(jù)了解鄒某已被寧海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說了這么多,還是要提醒大家:高速逃費,后果很嚴重,切莫因一時的僥幸心理鋌而走險,一旦被抓判刑,得不償失。其實,高速逃費看似占了便宜,實際上卻是“不劃算的買賣”。
責(zé)任編輯:端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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