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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歷史文化碑刻概略

楊濟亮

福州的歷史文化碑刻分布在市區(qū)的名勝和寺廟周圍,星羅棋布,為古代社會的研究提供了寶貴資料。現(xiàn)簡要分類記述如下:

一、政治軍事類(德政碑、紀念碑、報警碑、勸農(nóng)碑等)

官府立碑,往往是宣揚德政,皇帝勉勵褒揚官僚,或修祠祭祀,或紀念重大事件,或示禁百姓,或其他軍事方面的報警作用。

最著名的德政碑當屬恩賜瑯琊郡王德政碑??瘫翘铺斓v三年(906年)哀帝李柷敕建,在今慶城路閩王祠前院。黑色頁葉巖碑身,圭形,高4.9米,寬1.87米,厚0.29米。碑座高0.9米,寬2.14米,長2.71米。座用白色花崗石雕鑿成覆蓮,四周刻壺門團圖案。碑額篆書“恩賜瑯琊王德政碑”,侍郎于兢撰文,王倜書。內(nèi)容詳述

王審知家世及其治閩期間在軍事、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上的功績,是研究五代閩國的重要史料。宋開寶七年(974年),福州刺史錢昱奉吳越國王錢弘俶之命,就閩王王審知舊府第改廟,祀奉王審知,并立碑紀事。碑額篆書“重修忠懿王廟碑銘”;碑文楷書,敘述王審知的世家、治閩功績以及廟祀的因由。近代還有陳兆鏘德政碑、李世甲德政碑,此二碑對于研究船政文物和船政世家具有重要實物價值。

紀念重大歷史事件的碑有反映明代抗倭史事的碑刻:東犬大埔碑刻、定海城堡抗倭記功碑。“大埔石刻”,據(jù)林金炎《馬祖列島記》載,1953年駐該島馬祖守軍修工事時發(fā)現(xiàn)。為明工部右侍郎董應舉(琯頭鎮(zhèn)塘頭人)所題,全文41字,每字徑22厘米。全文為“萬歷疆梧大荒落地臘后日宣州沈君有容獲生倭六十九名于東沙之山,無傷一卒,閩人董應舉題此”。碑刻時間為明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十五日。定海城堡抗倭記功碑位于連江定海九龍禪寺內(nèi),花崗石刻制,高310厘米、寬140厘米、厚30厘米。碑首為篆字,碑文為楷字,全碑1000多字。后被一群眾用作屋內(nèi)墻體,露出墻壁部分可辨認者有700余字,主要記載戚繼光、沈有容等在沿海抗倭事跡。碑刻末款為明萬歷己未,即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初二日,副總兵戚繼光率軍水陸會剿,用“土橇”大破倭寇于馬鼻,全殲400余人。邑人勒石立碑于縣城西郊觀音閣旁,文曰:“明嘉靖四十二年五月二日,總?cè)制莨笃瀑烈挠隈R鼻,殲之,境內(nèi)遂平。”

古代大量碑刻具有向百姓示禁,維持社會安定的功能。清道光七年(1827年)至光緒九年(1883年)的56年間,北峰的大小北嶺諸村出現(xiàn)煙館和賭場,惡丐呼群入鄉(xiāng)實行強乞,盜賊偷盜家私、牲畜、稻谷、田薯和樹木、竹林,歹徒攔路擄勒,更有拋尸置門戶或詐死圖財。為保護北峰人民生命財產(chǎn),維護社會治安,福州府侯官知縣屢出告示,并立碑示禁。碑文多列舉“賊匪惡丐麻瘋、強乞、勒索、移尸圖詐、聚眾賭博、開張煙館等罪跡”,表示了官府“嚴拿重懲,決不姑寬”的決心。

二、經(jīng)濟商貿(mào)類

這類碑刻是反映會館、商幫經(jīng)濟貿(mào)易、寺廟田契買賣等經(jīng)濟生活信息的重要實物資料。

福州市連江縣壺江島,有一塊近400年的散幫認課德政碑,鐫刻于明萬歷四十五年(1618年)元月,系南京大理寺右寺丞董司空(應舉)撰寫。反映商鹽幫交官結(jié)吏,囤積居奇,抬價剎價,魚肉漁民,董公深入調(diào)研、主持公道的事跡。馬祖北竿塘岐村橋仔村各立一塊“閩浙總督告示碑”,高217厘米、寬73厘米。臺江萬壽尚書廟有清乾隆至民國的碑刻14方,碑刻記載清嘉慶間,臺江汛有恒盛、開順、美豐、萬泰等13行,有豐美、長勝等10余棧,有青果、香藥、鐵條、桶店、紙箔等商幫,以及糖商、米商、木商,還停泊有琉球大船等。捐款建天后宮的商幫就有亭頭、瑯岐、閩侯、長樂、連江,甚至閩南廈漳泉的商戶,乃至兩浙、山東商幫、琉球商人,說明當時臺江商貿(mào)的繁榮和對外交流的發(fā)達。臺江河口太保埕天后宮,初建于清道光三年(1823年),道光十九年(1839年)在舊基上拓寬修建。這一會館系由從事中琉牙行貿(mào)易的“球商”即所謂的“十家排”聯(lián)合建起的?!堕}縣鄉(xiāng)土志》載:“李姓四戶,鄭、宋、丁、卞、吳、趙各一戶,代售琉球之貨。”1947年,傅衣凌先生到河口實地調(diào)查時,柔遠驛已破壞無遺,而球商會館尚存,并在館內(nèi)發(fā)現(xiàn)石碑。該碑立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七月,記載了球商重建會館,疏浚宮前小河,懇請知府示禁附近軍民勿將穢物堆塞以及地棍借端滋事等事宜。“兼屬福州南臺海防總補分府管理水利關(guān)課碑”立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八月二十一日,主要內(nèi)容是保護琉球客商利益,該碑現(xiàn)存省博物院內(nèi)。清同治八年(1869年)馬祖北竿塘漁民因配鹽貿(mào)易與連江幫鹽商發(fā)生爭執(zhí),驚動省垣,閩浙總督出面調(diào)停,立碑規(guī)定沿海漁業(yè)用鹽分配和經(jīng)營辦法。當時僅馬祖島從事漁業(yè)生產(chǎn)的人就達370余戶,旺季配鹽3000擔至15000擔。該碑對研究當時兩岸經(jīng)貿(mào)往來,馬祖列島開發(fā)、經(jīng)濟發(fā)展以及與福建等地關(guān)系都提供了極其珍貴的史料。

三、城垣橋梁建筑類

(一)城垣建筑碑

1958年修筑鼓屏路時,在路東側(cè)發(fā)掘出一塊嚴重斷殘的碑石即“毬場山亭記殘碑”,現(xiàn)存省博物館。碑系花崗巖,寬99厘米,殘高54-62厘米不等,厚25厘米,碑文刻于元和八年(813年),主要記載了唐刺史裴次元于歐冶池山南辟建毬場的過程,描述了唐代福州城市發(fā)展方方面面的景象,可補《三山志》之誤。碑文是反映古代福州海外貿(mào)易、對外交通、體育、山水園林、產(chǎn)飲茶史等方面歷史信息的最早史料。該碑是現(xiàn)存閩中金石年代之最,且是全國唯一記述到唐毬場建筑結(jié)構(gòu)、規(guī)模的碑文,是閩中現(xiàn)存最早的詩文書法藝術(shù)實物。

(二)修橋碑

修橋鋪路是被民眾所推崇,造福于大眾的慈善行為,所以古人往往要立碑記事,記錄捐建人名。

閩侯拔仕三路碑是位于閩侯荊溪鎮(zhèn)關(guān)西村拔仕自然村的北宋出省驛道上的三段摩崖石刻。其一,“拔仕”榜書,南宋“寶慶乙酉秋”(1225年)。其二,沙溪修路記碑,嘉祐三年(1058年)。碑文記述北宋年間懷安縣城至雞菜嶺約有百里之遠,“路險石惡”,“行苦之”的狀況和懷安縣令樊紀上任第二年就修整道路的宦績,并寄望“繼政君子”像樊紀一樣,做到道路“缺者能補,陷者能平,斷者能接”。其三,募修官路碑,宣和元年(1119年)。碑文直下楷書計10行,高1.52米,寬1.43米,字徑8厘米。碑主要記錄林慈發(fā)起修建“官路”尋驛鋪捐募情況。驛鋪系古代供傳遞公文、宿會公車和行人憩息之用,置驛丞以總其事。建州、古田到福州的古道系唐末黃巢義軍入閩時鑿山而建;荊溪關(guān)西村這段約3里的古道,正處于這一路段上。此三段宋代“官路”石刻的發(fā)現(xiàn),對于研究福州市古代交通史和書法石刻等都是寶貴的實物資料,有證史、補史之用。

(三)渡口碑

福州的閩江及支流溪河上有許多古渡(古碼頭),福州方言有時也稱“道”或“道頭”,現(xiàn)在留下原貌的也不多了。在閩侯旗山下南嶼坎水保留著宋代錦溪古渡,是在靠岸水中架設(shè)石板條砌成的平臺,岸邊及水中還立有石柱,供泊船時系纜繩用。整個古渡保留原有風貌,十分珍貴。岸邊有古渡的碑文:“勾當林祐、林稷臣、僧應琛、必言、義端、超升、石匠張遂,處士張初自造。政和五年四月十一日始建,五月二十八日告成。”政和五年即1115年,距今已有896年了。

(四)橋梁碑

飛蓋橋碑。閩安村迥龍橋是一座古老的石橋,橋跨邢港兩岸,是村里人出入的必經(jīng)之所。該橋修建于唐末天復元年(901年),此后屢經(jīng)修繕。從橋南的碑刻中可知,該橋在宋代時改為“飛蓋橋”,此碑系宋狀元鄭性之書刻,清康熙年間改稱“沈公橋”。1840年此橋重建,重修捐款情況反映在橋北端圣王廟墻上的沈公橋碑中,碑文豎行右讀,前半部分說明此橋歷代重修時的情況,文后則刻捐款人的名單,其中包括江繼蕓。在升任金門總兵前,他曾任閩安協(xié)鎮(zhèn),并率兵捐建迥龍橋。在名單中還提到“提左副總府謝國標”和“閩左中軍府顏鳴亮”,謝顏二人都曾在臺灣任過職;1840年,謝國標任廈門水師游擊,任上因抗英作戰(zhàn)有功,晉升澎湖副將。1835年,顏鳴亮任“署閩安左營守備事金門鎮(zhèn)標左營千總”。四年后,顏鳴亮又主持閩安村內(nèi)北壇的重修工作。北壇廟位于邢港釣魚潭一側(cè),內(nèi)奉張巡。現(xiàn)存壇廟內(nèi)的福緣善慶碑也有“謝國楨”名字。

四、水利環(huán)保類

禁止砍伐林木、保護生態(tài)碑主要有宋紹興四年(1134年)閩侯石松寺的法真松詩碑、明嘉靖嵩口古渡口的林帶植榕碑、咸豐十年(1860年)連江橫槎清禁伐林木碑、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連江苔菉清護林碑、同治二年(1863年)羅源甘厝梨洋村禁止盜砍山林等示禁碑記。著名的船政環(huán)境保護碑原豎在馬尾鎮(zhèn)嬰脰山通往天后宮的石道旁。石碑發(fā)現(xiàn)時間約在19世紀70年代。花崗石質(zhì),石碑長0.914米,寬0.3米,厚0.13米,碑文楷書豎寫:“船政大臣示:山上竹木,栽植多年,不準砍伐,無論軍民人等,如敢不遵約束,私行砍取,許即指名稟究,定即從重懲辦,毋違,特示。”

疏浚水利碑主要有天寶陂渠道碑、葉向高撰重修天寶陵碑記、連江東湖遺愛祠道光十年(1830年)重建碑、民國薩鎮(zhèn)冰為處理養(yǎng)魚用水和灌溉用水糾紛的省長令碑?,樶x湖開湖碑記載明萬歷年間“楊公仕琮舍田開湖”的事跡,該碑是研究瑯岐島歷史以及水利建設(shè)的實物資料。永泰嵩口古碼頭立有清代為處理林陳兩姓爭水而引出人命案所立的奉撫憲碑。“重立潘敏惠福文襄浚湖河二碑記”碑,位于鼓樓區(qū)西門湖頭街的湖濱小學(古代西湖書院)操場南邊。碑文詳細記載了福州西湖所處地理位置、由來、周圍環(huán)境、功能以及自宋皇祐至清康熙年間開挖疏浚的經(jīng)過。

五、教育科舉類

書院是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和學術(shù)研究機構(gòu),它一般由名儒學士或在野地方官紳私人興辦起來,為聚眾講學之所,地點多設(shè)在山水優(yōu)美、環(huán)境清幽之地。書院名始于唐,或稱精舍。入宋以來,由于以朱熹為代表的一批理學家倡導,福建各地書院林立,開文化教育文明之風,精英人才輩出。

張經(jīng)撰文的“福州府四學新立學田記碑”,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立于于山碑廊。早期的書院基本上是由當?shù)厥考澕Y興辦的,經(jīng)費來源于私人捐獻和學田院產(chǎn)。后來不少書院發(fā)展為官辦或私辦官助,書院經(jīng)費開支都是由當?shù)毓賰徟?。(碑圖見《閩都書院》第9頁)張經(jīng)雖是一員武將,可是自幼飽讀詩書,受過良好教育,因而對書院也有深刻理解。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舉進士,累仕浙江嘉興知縣、右都御、兵部尚書。其為官剛正不阿,彈劾奸官不避權(quán)貴,治理兩廣軍務有方,為安定西南邊陲多有貢獻,故深得嘉靖帝信任,后任七省經(jīng)略,戰(zhàn)功顯赫,在抗倭中,被嚴嵩黨羽趙文華誣陷致死。至今洪塘芋坑山張經(jīng)墓前立有“東南戰(zhàn)功第一”碑。該碑文詳細記載福州府四大書院利用鼓山寺田收入的辦學經(jīng)過,殊為珍貴,全文900余字,對福州四大書院的學田設(shè)置的意義和作用做了精辟分析。

六、宗教類

(一)佛教碑刻

枯木庵樹腹碑。古代木碑刻,在閩侯縣大湖鄉(xiāng)雪峰寺東南的枯木庵內(nèi)。相傳雪峰開山祖師五代名僧義存初到雪峰就棲宿在這根枯木中??菽靖?.2米,徑2.23米,厚7厘米。內(nèi)壁刻3行楷書,“維唐天祐乙丑歲造庵子及作水池約伍仟余功于時廉主王大王”,字徑0.13米,題刻全段高1.32米,寬0.44米。寺僧于唐天祐二年(905年)建造佛庵和池子一口。清同治光緒年間枯木一段段焚于火,現(xiàn)僅存19字。此外,尚有宋、元、明題刻26段,其中僅有宋丞相李綱的記游題刻可辨字跡,余均漫漶。距今1000多年,是中國最古老的樹刻題記。1985年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二)道教和民間信仰碑刻

閩侯青圃靈濟宮御碑,據(jù)清林楓《榕城考古略》記:“(靈濟宮)祀南唐江王徐知證,饒王徐知諤,皆南唐主知誥弟。(后)晉開運三年(946年)建祠,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里人方玨定廟于芝嶼,祥符元年(1008年)又定廟于潢溪,政和七年(1117年)遷今址。明永樂十五年(1417年)奉旨而新之,春秋致祭。又京師亦立廟。加封金闕真君、玉闕真居。正統(tǒng)成化間累加封號,遣官致祭,御碑亭,由宰相解縉書,豎于廟左。”原為生祠,后發(fā)展為廟,該碑通高6.2米,寬2.1米,厚0.6米,碑頂呈半圓形,盤繞青龍圖案框邊,碑座雄臥石雕龜趺,身長1.2丈,厚高5.7尺,平寬7尺多,中間為篆體陰刻“御制洪恩靈濟宮之碑”,字徑約12厘米,栩栩如生,雕刻精美,雄偉壯觀,堪稱一絕。據(jù)《明實錄》記述,石碑與龜趺是明永樂十六年(1418年)御制于南京,相傳由三寶太監(jiān)鄭和下西洋船隊奉旨護送而來,這座象征吉祥的龐然大物,足有百噸之重。連同巨碑,上蓋為亭,為福建省之最,也是全國罕見之文物。2006年被國務院批準核定列入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七、戲曲文化類

福州文儒坊閩山巷的明隆慶元年(1567年)廟碑,碑文為陳元珂作《重修閩山廟記》,據(jù)調(diào)查原廟碑已被有關(guān)部門移走保存。碑文:“正統(tǒng)十三年(1448年),鄉(xiāng)民謝雄等請于有司,重新其宇,自是靈應益顯,鄉(xiāng)人崇奉彌篤,每歲三月三日,則聚富室珍服奇玩,競為雜劇,前導神像,遍游于市肆,夜則奉小像于委巷,喧呼竟夕。嘉靖丙戌(1526年)歲,廉憲周公廣,禁弗止,怒而廢之,僅存應公像,則相與匿焉。”碑記作者陳元珂,字仲聲,閩清人,明嘉靖十四年(1525年)進士,曾討倭賊于海上,官至湖廣參政,家居福州閩山。此碑刻于隆慶元年(1567年),以楷書刻寫,原立于閩山廟里。閩山廟位于福州文儒坊閩山巷口,明王應山《閩都記》載:“由文儒坊而西,為閩山廟。”廟中奉祀神為卓祐之。“神姓卓名祐之,宋景祐進士,秀州判官。生平正直,精爽過人,自謂死當為神。及卒,果著靈異,鄉(xiāng)人即所居廟祀之,號應公大夫,有二神焉。端平間(1234-1236)返風滅火,殄汀郡之寇,有司以聞。敕封廣利侯,尋加‘威顯’,賜額‘靈應’,祠官領(lǐng)之。國朝弘治四年(1491年)重建,香火益盛,嘉靖初,里人迎神,金鼓喧沸。”

八、社會風俗類

乞土勝地碑,記載后人緬記王審知重農(nóng)教諭,每年立春,郡守帶領(lǐng)當?shù)毓賳T來祠廟取土,捏制春牛,發(fā)動春耕。

古代中國婦女受人歧視,有諸多限制,甚至出現(xiàn)溺死女嬰的現(xiàn)象,這在福州石碑刻中也有表現(xiàn)。烏石山望耕臺摩崖石刻有“王石。女人不上”,可見一斑。晚清近代,官府對溺女現(xiàn)象屢屢禁止,有文物可證,如臺江區(qū)臺嶼發(fā)現(xiàn)的一通石碑,花崗石刻,中間直書“奉。永禁溺女”。兩邊小字刻“光緒元年(1875年)”和“楊崎保嬰局公立”。“楊崎”也作“陽歧”,為嚴復故鄉(xiāng)。嵩口古渡也有清代的“奉憲永禁溺女”碑。

古代福州村頭、巷尾、屋前、祠旁等多豎立一塊“石敢當”石碑,具辟邪之意。于山碑廊有一塊我國最早的石敢當碑,“文革”期間發(fā)現(xiàn)于倉山區(qū)高湖鄉(xiāng)江邊村。碑用花崗石刻,橫刻“石敢當”三字,直刻“奉佛弟子林進暉,時維紹興載,命工砌路一條,求資考妣生天界”。“紹興”為宋高宗趙構(gòu)年號。南宋王象之《輿地紀勝》記載,唐大歷五年(770年)“縣令鄭柙字記”石銘說“石敢當,鎮(zhèn)魄厭災殃。官吏福,百姓康。風教盛,禮樂張”。不知何時,有人又加上“泰山”二字,作為“泰山石敢當”流傳甚廣。清福州王廷俊《樵隱筆記》載,石敢當為古時勇士名字,山東泰安人。泰安在泰山下面,故有此說。今鼓樓區(qū)西門高橋保存一塊清代的“泰山石敢當”碑。馬尾鎮(zhèn)羅星村村史展覽室也有一塊“石敢當”石碑。石碑為花崗石質(zhì),高2.44米,寬0.25米,厚0.17米。石碑上刻八卦(中央有太極)。八卦之下楷書縱刻“泰山石敢當”5字。

眾多碑刻史料意義重大,但它們中的絕大多數(shù)或仍在曠野中櫛風沐雨,或淪為民居中的墊腳石,還有的粉身碎骨,蹤跡無尋。它們的損毀,是中國歷史研究永遠不可挽回的損失。我們應該行動起來,把這些“民間的歷史檔案”保護和傳承下去。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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