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第1322號州法將可讓青少年合法賣淫?別再相信沒有根據(jù)的說法了。據(jù)臺灣“中央社”1月3日報道,這條法律是將性交易中的未成年人改以保護管束方式處罰,改變以往直接將他們送上法庭、使他們走投無路的做法,但性交易中雙方依然被視為有罪。
根據(jù)NBC的報導(dǎo),元旦上路的加州第1322號州法被共和黨議員艾倫(Travis Allen)批評為讓未成年賣淫合法化,因為不會被處罰。而提案人參議員米契爾(Holly Mitchell)則駁斥說,該法案旨在保護性交易中被剝削的未成年人,讓他們可以被妥善安置,而不會因為被處罰而流落街頭、被逼迫再次進行性交易。但皮條客及嫖客依然有罪,這點沒有改變。
有媒體則是直接說這條法案等于讓青少年合法賣淫,有網(wǎng)友跳出來解釋,這條法案是將未成年的性工作者視為受害人,不能對未成年人逮捕、起訴,而是加以輔導(dǎo)及保護。還有網(wǎng)友則指責記者斷章取義。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