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起:江蘇常州搶劫殺人案
每次都先走,贓款花在了吃和住房
第三起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
檢方稱,1998年,兩人逃往江蘇省常州市,誘騙受害人劉某到租住處后,隱藏在門口的法子英將男子劉某綁架。法子英刺破劉某胸口后,勞榮枝用鐵絲對其進行捆綁控制人身自由,并要求其給劉某妻子打電話配合法子英搶劫要求。在法子英外出取錢時,勞榮枝再次以生命威脅劉某。兩人搶劫劉某7萬元后,離開現(xiàn)場。
對于此案,勞榮枝表示,自己去坐臺不一定是為了物色對象。“我們在常州有租房,坐臺沒有為物色對象做準(zhǔn)備。我沒有朋友,我想交女性朋友。”
隨后,針對此案中的受害者劉某,勞榮枝表示,劉某是她和法子英共同選擇的目標(biāo)。她參與了捆綁劉某的行為,每天都要向法子英匯報。“劉某是年輕力壯的青年,他主動說車?yán)镉绣X財,我去拿了5000元左右,劉某妻子拿了7萬元左右。后來這些錢在我手里。”
隨后勞榮枝離開了常州,前往南京。據(jù)她介紹,自己在南京等了法子英一晚上。“每次都是我先走,他后走。我對他不會有任何要求,我也不知道他要殺人。”
檢方詢問,其為什么和法子英分開走,之前有商量過如此善后?勞榮枝表示,確實商量過,但她從來沒想過他會去殺人。“是他要求我這么做的……他說,受害人會影響我們辦案。”
勞榮枝表示后來她和法子英因為畏懼沿海城市,后來去了重慶。“我們花錢非???,在他的日程安排下,這些搶劫來的贓款我們也花在了吃和住房上。”
第四起:木工案 曾幫忙推動了裝有尸體的冰柜
第四起案件在安徽省。1998年7月22日,勞榮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華赴出租屋,進屋后將其裝進狗籠實施綁架。為恐嚇人質(zhì),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31歲的木匠陸某前來,殘忍將其殺害并肢解后藏尸冰柜。
勞榮枝表示,1998年她來到合肥的時候,沒有任何朋友,自己和殷某在KTV認(rèn)識。當(dāng)檢方再次問及其目的是否為坐臺物色目標(biāo)對象,勞榮枝稱,“是法子英要求我這樣做的。”
勞榮枝記得殷某的身體非常瘦弱,被法子英用鐵籠子關(guān)起來。“法子英將殷某和陸某關(guān)在同一間房間,(為了恐嚇殷某)法子英說他要殺一個人給殷某看。陸某發(fā)出吼叫聲,我當(dāng)時非常恐懼,也在尖叫。”
媒體此前報道,殷某按法子英的意思寫下了三張字條,然后打電話讓妻子準(zhǔn)備好30萬元。
此次庭審中,當(dāng)檢方問及具體細節(jié),勞榮枝稱,自己不記得殷某在被關(guān)進鐵籠之后是否給家人打過電話,但是記得他們讓殷某交錢出來。當(dāng)被問及殷某有沒有給家人寫紙條時,她表示,“我不記得具體的環(huán)節(jié),但是那個字跡我承認(rèn)是我寫的,因為很像。”
據(jù)媒體報道,1999年7月29日,法子英供述,他離開出租屋時殷某還活著,他交代勞榮枝:“如果十二點我不回來,就是被抓了。你要替我報仇,把他殺掉。”后來庭審時,他又說,勞榮枝從未參與殺人。法子英離開出租屋的當(dāng)天,勞榮枝還留在關(guān)著殷某和陸某尸體的出租屋內(nèi)。
22日,當(dāng)檢方問及“法子英是否和你交代過,如果殷某對你不老實,你就殺死他”時,勞榮枝表示,“我不會說這些話的。”同時,她明確表示,自己聽到了陸某被殺害時的聲音,隨后自己推動了裝有陸某尸體的冰柜。“他要求我這樣做的,我真的非常害怕。我把冰柜從客廳推到另外一個小房間。”
勞榮枝稱,自己當(dāng)時很害怕,于是就先離開了出租屋,同時因為害怕法子英報復(fù)家人,她給法子英留了字條。據(jù)其介紹,字條中寫道:“親愛的,我先走了,我現(xiàn)在家里等你,我一直在車上躺著輾轉(zhuǎn)多個城市,在車上睡著,不敢住招待所,無論哪一起案件,都不是我的意愿。”
責(zé)任編輯:端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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