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寶艷建議對人販子加大量刑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艷:建議對人販子加大量刑,終身追責
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志愿者協(xié)會理事長張寶艷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現(xiàn)在的難點在于,以前丟失的孩子,過去了幾十年,信息量寥寥無幾,案件偵辦難度較大。
婦女兒童被拐時間越長傷害越大,建議對人販子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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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的人并非都靠花言巧語 該如何防患于未然?
被拐賣的孩子,主要有幾個去向:
1.最“幸運”的一種,賣給不能生養(yǎng)的家庭,做養(yǎng)兒養(yǎng)女;
2.太聰明的,不好掌控的,直接被打成殘疾,或者斷手斷腳,控制孩子在大街上乞討,成為賺錢的工具;
3.最慘的一種是,直接被取了器官,遺棄在荒地。
這些孩子,最大的不過7、8歲,最小的,尚在襁褓中!本來聰慧可愛,見到你就用軟糯糯的聲音喊著你“爸爸”、“媽媽”,躺在你懷里撒著嬌的孩子,一轉眼,變成了連你都認不出來的殘疾人,甚至冰冷的尸體……
光是看到那些描述,都讓人不寒而栗。
看過一個記者與人販子的對話,
“你為什么要販賣兒童?”
“錢來得快又比較簡單。”
“你不知道是犯罪嗎?”
“不就是一個小孩嗎?他們可以再生唄!”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聽的就騙,太機靈的就搶,不聽話的就打暈帶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這個世界上,沒有我拐不走的孩子。”
“拐賣過程中你是否曾殺害兒童? ”
(沉默了一會,點頭)“那娃哭聲太大,差點把人招來,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丟河里了。這是他干的,不是我!”
你能相信這些話是一個人說出來的嗎?他們簡直就是殺人不眨眼的魔鬼!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這些魔鬼,就藏在我們身邊。
孩子丟失只用幾秒,尋找孩子,可能就是一生。孩子丟了的那一刻,就是家庭破碎的那一刻。
劉德華主演的電影《失孤》,戳痛了每一個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
他衣衫襤褸,滿臉胡茬,居無定所。身上的斜背袋里,全是兒子及其他小孩的尋人啟事、身份證明文件及少許零錢,這已是他擁有的全部。
“只有在路上,我才覺得對得起自己的孩子。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覺我是一個父親。”他駕著一臺破舊的摩托車奔走在祖國廣袤而荒涼的土地上,十五年的漫長旅程,只為尋找1998年被拐的兒子。
直到現(xiàn)在,他還在路上。
“這個世界上,沒有我拐不走的孩子。”這句人販子的自白,絕不是危言聳聽。人販子拐賣兒童的卑劣行徑,讓人恨得咬牙切齒。
很多年前用糖果和零食誘騙孩子的那一套,已經(jīng)被他們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高明的騙術。
有一路尾隨,順手牽走的:
@羊咩咩:
有次我?guī)彝馍蛣e的小朋友在外面玩,不知道什么時候就來了一個二十五六歲的男人,蹲在我外甥身邊跟他們玩。
過了一會,這個男的要抱我外甥,小外甥不讓,這個男的就要強行抱起。
我就立馬上前把孩子抱在懷里。這個男的就問了一句這是你的孩子呀,然后就跑了。
有扮成外賣員、快遞員進屋的:
@橘子FREE:
星期天我和孩子在家。我在睡覺,迷迷糊糊中聽到一個男人說話的聲音:“小朋友,我是肯德基宅急送的……”,然后就是“砰”的一下關門聲。
出于一個母親特有的警惕,我立刻沖了出去,只見孩子已經(jīng)走到電梯門前,電梯里有一只胳膊伸在外面,似乎想拉孩子進去。
我趕緊跑過去拉住寶寶,電梯門“叮”一聲關了,遲一步后果不堪設想。
事后孩子說,自己聽到敲門聲,開了門,看到一個肯德基叔叔,說是送媽媽訂的全家桶,又說可樂落在車上了,讓孩子跟著去拿。
但我壓根沒有訂肯德基,到現(xiàn)在回想起來都心有余悸。
有支開家長,趁機拐走的:
@楠楠:
“有次帶孩子去超市路上,聽到背后有個人喊:“孩子鞋子掉了”?;剡^頭去看路面,這時候孩子已經(jīng)走到前面去了。
我看了看沒有什么鞋子,也怪自己大意,沒第一時間去看孩子的腳。結果,當我回過頭來,就看見一個人正拽著我孩子的胳膊朝路旁綠化帶走。我大喊一聲,對方趕緊走了,可嚇死我了。”
甚至有直接明搶的:
人大代表張寶艷建議對人販子加大量刑 終身追責
還有一種最為恐怖的,扮演小孩的家人,在眾目睽睽中抱著孩子走掉,讓孩子的親生父母無可奈何。
這是改編自真人真事的一部劇。
在車站,一個人販子扮演熱心腸的老太太,說可以幫手忙腳亂的女主抱孩子。一小會的功夫,她轉過身,孩子已經(jīng)不見了。
等她終于找到孩子的時候,老太太旁邊有一個年輕男人。這兩個人販子扮演起孩子的父親和奶奶,給女主角潑臟水,讓圍觀的人認為這是家庭糾紛,而不是搶人事件。
就這樣,在一群人的圍觀下,親生母親眼睜睜地看著孩子被搶走,一點辦法都沒有。
種種招數(shù)防不勝防,心理防范能力稍弱一點的家長,不知不覺間,就這樣丟了孩子。從此留下了一生的痛,再后悔,也彌補不回來了。
這些鮮活的案例,看得人頭皮發(fā)麻。我們的孩子,真的很不安全。
萬事防范于未然。
父母一定要給孩子灌輸這樣的觀念(敲黑板,劃重點):
1.孩子一個人在家時,除了父母,誰敲門都不能開。如果外面人一直敲門不走,就給父母打電話或者報警;
2.孩子一個人在路上,碰到有人搭訕問路,禮貌地拒絕他。如果那人一直糾纏,就讓孩子大聲說話,引起旁邊人注意;
3.孩子在學校或者路上時,碰到有陌生人自稱是爸媽的朋友,來接孩子時,要讓這個人給爸媽打電話,或者設定一個“安全暗號”,答對“安全暗號”也可以;
4.遇到有陌生人跟蹤的時候,一定要往人群多的地方走,或者尋找警察叔叔。若有人拉著自己走,可以大聲呼喊,或者踢旁邊的路人,旁邊的車;
5.碰到有陌生人給零食,一定要拒絕。平時,大人要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這樣才不會被輕易誘惑。
若是孩子不幸走丟了,大人要做的有(敲黑板,劃重點):
1.立即報警。孩子失蹤的24個小時是尋找的黃金時期。
2.“十人四追法”。
人大代表張寶艷建議對人販子加大量刑 終身追責
當然,悲劇是誰都不想碰到的。因為孩子一旦丟失,能否追回是個未知數(shù)。
無論怎樣的尋找方法,都不及平時的安全意識。比如,牽著孩子走路,不要總是玩手機,少讓老人帶孩子。
別因為自己的一個疏忽,而后悔一輩子。
希望每一個祖國的花朵,都能健康、平安地長大。
孩子,是我們的生命。
無論如何,請保護好他們。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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