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家庭暴力如何認定?施暴者又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
2016年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兩年來,這部法律施行情況如何,反家暴有哪些進展?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相關情況。
離婚訴訟中超一成涉家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安鳳德通報,2016年至2017年兩年間,北京市法院對受理的離婚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書共17463份,其中當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節(jié)的有1867份,占比近11%。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安鳳德:“兩年來,共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45份,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重要作用。”
對于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的,北京法院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處罰措施,維護保護令的權威和嚴肅性。
《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兩年來,北京法院審理的涉家暴案件主要有以下特點:
涉家暴案件多集中在離婚、贍養(yǎng)等糾紛案件中,絕大多數(shù)反映在離婚糾紛案件中;
家暴的受害者多數(shù)為女性、兒童和老人,主要集中在妻子遭受丈夫的暴力,當然也有男性遭受家暴的案例發(fā)生;
家暴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毆打、侮辱、恐嚇、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有的嚴重暴力行為甚至構成刑事犯罪。
什么是家庭暴力?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是首次將法律的觸角延伸至家庭內(nèi)部事務。那什么是家庭暴力,它與普通的家庭矛盾沖突有什么區(qū)別?施暴的一方有可能受到什么樣的懲罰?
法官介紹,一般家庭沖突與家庭暴力之間還是存在很大區(qū)別:
首先,兩者的起因不同。家庭暴力可以不因任何原因,一方長期對另一方實施身體上以及精神上的殘害。
其次,兩者的侵害程度不同。家庭暴力強調(diào)的是經(jīng)常性的身心傷害,不是偶發(fā)的,也不是不特定的幾次家庭沖突。
最后,家庭暴力行為應導致一定程度的侵害后果,侵害對象既包括受害人本人,也包括其近親屬。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單國鈞:“比如說像身體傷害這種,一次打得就很厲害,偶發(fā),這就算是家暴。但如果說是像精神性的,像語言沖突,發(fā)生謾罵侮辱的,這種一般是需要經(jīng)常性的,偶發(fā)的構不成家庭暴力行為。”
施暴者會受到哪些懲罰?
出現(xiàn)家暴問題時,實施家暴的一方,可能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
①實施了家暴行為,如果受害人報警,警方會發(fā)出訓誡令,予以制止。
②嚴重的家暴行為,構成輕傷以上的,施暴者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依據(jù)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一方因重大過錯比如家暴侵害了配偶合法權益,并導致婚姻關系解除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
④在家暴類離婚訴訟中,從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法院一般不將未成年子女判決由施暴方直接撫養(yǎng)。施暴者如果暴力行為不改的話,探視權也會受到影響甚至被取消。
受到家暴怎么辦?
那一旦出現(xiàn)家暴行為,受害人應當采取哪些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龐靜認為,受害者一旦遭受家暴,應該摒棄“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tǒng)觀念,果斷拿起法律武器,采取包括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婦聯(lián)求助、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措施保護自己。同時,要注意保存相關的家暴證據(jù)。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龐靜:“被害人一定要注意固定證據(jù),首先要及時就醫(yī),并且要報警。在公安機關的指引之下去做傷情的鑒定,同時被害人現(xiàn)在一般也都有智能手機,要對案發(fā)的過程進行視頻的記錄。”
龐靜檢察官提示,一旦就家暴問題訴諸法律,警方的出警記錄、調(diào)解筆錄,施暴者的書面保證、悔過書,家暴受害者和他人的微信、QQ聊天記錄等都可以作為法庭上的證據(jù)使用。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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