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國際頻道>國際新聞
分享

嘗試用立法防治

一系列校園欺凌事件使得日本社會對此極為關注。2006年,文部科學省將校園欺凌定義為:“某個少年學生受到具有人際關系的第三者持續(xù)的心理和物理攻擊,導致精神感到痛苦。但是發(fā)生校園霸凌的地點不限于校園內外,也不是通過表面和形式來判斷某個行為是否屬于校園霸凌,而要站在受欺負少年的立場上來判斷。”這就大幅擴大了校園欺凌的范圍。

2013年6月28日,日本制定了《防止校園霸凌對策推進法》。該項法律明確規(guī)定,國家和地方政府要培育一批防止校園欺凌行為的專業(yè)人才,學校為防止校園欺凌要加強道德教育、開設咨詢窗口。

以記者駐地附近的加計塚小學為例,學校專門有兩名教師隨時接受學生的咨詢,學校鼓勵學生有任何煩惱都可以隨時隨地去和老師訴說,防止校園欺凌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該法為防止校園欺凌列出了很多的詳細措施,包括對欺負人的學生采取懲戒、停課等措施,而為了讓受欺負的學生安心受教育,要把愛欺負人的學生隔離到其他教室中授課。學校要隨時調查校園欺凌行為,必須將事實通知給監(jiān)護人。在發(fā)現(xiàn)了欺負人的情況時,學校要獲得社區(qū)的生活顧問合作,對受欺負的少年兒童持續(xù)提供援助。如果認為校園欺凌行為可以作為犯罪行為對待,就要與當?shù)氐木炀珠_展合作,如果受到欺負的兒童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受到威脅的報告,要立即通報警察。

對于疑似因校園欺凌導致的事件,教委有責任進行詳細調查。例如,本月9日,巖手縣矢巾町教育委員會的第三方委員會經過長達一年多的調查,斷定校園欺凌是上述13歲學生自殺事件的一個原因,學校對此負有責任。

對于一些不良少年依仗未成年人身份而肆無忌憚犯罪,日本多次降低可以接受刑事處分的年齡。2000年修改《少年法》時,將可接受刑事處分的年齡從16歲以上降至14歲。2007年修改時又將可以送到少管所的年齡改為“大體12歲以上”。

2016年6月22日,文部科學省還建立了“防止校園霸凌對策協(xié)議會”,加強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的各方面人士的合作,研究能夠更有效地指導學生的方法等。

校園欺凌問題不是小事,也非一朝一夕能夠得到解決,日本《防止校園霸凌對策推進法》頒布后也未能出現(xiàn)立竿見影的效果。不過,隨著全社會的日益重視,相信這一痼疾會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責任編輯:admin

最新國際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刺客信條:影》再次延期 改為3月20日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