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農業(yè)農村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漳州市新流轉土地改種水稻補助政策實施方案》,在全市實施新流轉土地改種水稻補助政策,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wěn)定生產。
根據方案,該補助政策面向水稻新型經營主體、種植戶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同一地塊只能由一個農業(yè)主體申報,不得重復申報。申報條件為當年度新流轉的、調整種植用途改種水稻,且種植面積30畝以上的土地。其中,調整種植用途指的是新流轉的土地上年度沒有種植水稻而流轉后用于種植水稻。補助標準為當年度一次性補助200元/畝。(記者 蘇依婕)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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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種水稻
穩(wěn)定糧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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