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日前到某建筑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該建筑公司將部分中標工程發(fā)包給案外人錢某,雙方訂立工程內部承包協(xié)議書后,由錢某包工包料自行招用人員進場施工。張某系錢某雇傭人員之一,錢某近日口頭辭退張某,向張某支付了工資。錢某承攬工程期間,建筑公司以公司名義為錢某所用人員(含張某)辦理了工作證及特種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后來,張某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要求建筑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失業(yè)賠償金、補交社會保險。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調查發(fā)現,張某長期受雇于錢某,錢某負責張某日常工作安排和工資的發(fā)放,張某也自愿接受錢某的施工管理及支付的工資。建筑公司不參與錢某承接工程后的人員招用、施工管理及工資的發(fā)放。張某與建筑公司之間未履行勞動關系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并不構成勞動用工關系,張某向建筑公司主張的各項請求于法無據。最終仲裁裁決:不予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案例點睛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時候,三要素缺一不可。
本案中,建筑公司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不適用于張某,勞動報酬也是從錢某處領取,所以并不能簡單以建筑公司為其辦理相關證件就認定雙方必然存在勞動關系。(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李嘉莉)
責任編輯:趙睿
- 高校畢業(yè)生初入職場 找工作簽合同要注意2021-11-11
- 埃及將向法國購買30架“陣風”戰(zhàn)斗機2021-05-05
- 區(qū)域示范 機制聯(lián)動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福州樣本”2020-04-27
- 福州市總工會詳解集體協(xié)商“特別要約”行動2020-03-17
- 福建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員工有盼頭 企業(yè)有奔頭2019-10-04
- 福建省首個勞動關系地方性標準頒布施行2019-05-11
- 蘇州“一日游”合同有了示范文本 安排購物每次付20%違約金2019-03-14
- 美軍火巨頭與SpaceX瓜分美軍發(fā)射合同 總額數億美元2019-02-21
- 為“脫歐”做打算反招尷尬 英政府終止“糊涂”合同2019-02-11
- 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未經游客許可轉團被罰30萬2018-12-27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