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2歲男子學車遭教練猥褻 受害者首度披露事件經過
近日,大連22歲男子在學車過程中,遭駕校一名男性教練性侵并受傷一事引發(fā)關注。21日下午,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發(fā)布警情通報。通報稱, 2017年8月15日下午,大連某女子駕校教練徐某(男,46歲),在教授學員李某(男,22歲)練車期間對其進行猥褻,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男子爆料遭駕校教練性侵
8月15日,大連22歲男子李某在微博發(fā)表了一篇名為《我今天被性侵了》的文章,隨后引起關注。文中稱, 8月15日當天,李某因為腸胃不適,身體虛弱,未能抵擋住駕校教練員的侵犯,遭到對方用手和口侵犯。
不久,李母通過個人微博公布了兒子的急診記錄,急診病程記錄顯示,受害人下體充血淤血腫脹,龜頭牙咬傷。李母說:“兒子的勇敢坦蕩,令我無地自容。”據她介紹,事發(fā)當晚,李某回家后曾告知父母自己被駕校教練性侵,但當時自己以為是兒子過度敏感,沒有當回事兒,“我以為他被摸摸索索,有點潔癖的他過度敏感,還開玩笑說誰能不遇到幾個流氓過完一生,只當踩糞了,趕緊洗洗。”但李某堅持報警,才讓母親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為此,李母專門發(fā)文反思,“我的愚昧無知,一次次貽誤了時機——洗澡,直接毀滅了證據;沒去醫(yī)院,我都不知孩子的隱私部位傷得那么重!沒第一時間報警,造成之后的取證艱難……”并表示,兒子在這件事上的勇敢頑強,堅韌執(zhí)著讓自己重新認識了他,更令自己肅然起敬。
警方通報涉事教練被拘留
17日,李某更新事件進展稱,大連警方已經對涉事教練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具體情況將在周一拿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進行公布。21日上午,李某通過微博發(fā)布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因決定書上涉事教練所在工作單位被打錯刪除。與當事人此前爆料不同,決定書顯示,涉事教練被行政拘留10日,而非15日。對此,李某解釋,是自己之前聽錯了。
21日下午5時,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發(fā)布警情通報。通報稱,2017年8月16日20時許,金州公安分局后石邊防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在金州區(qū)濱海路后石附近練車時被其教練猥褻。接到報警后,警方立即受案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2017年8月15日下午,大連某女子駕校教練徐某(男,46歲),在教授學員李某(男,22歲)練車期間對其進行猥褻,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8月17日,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對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當事人公布事件具體過程
似乎事件已經塵埃落定,但質疑此事的聲音卻屢屢傳出。有網友懷疑,年輕力壯的李某是否曾經反抗,事件發(fā)酵過程中或許存在炒作。針對種種懷疑,21日晚7時左右,李某發(fā)長文介紹了自己遭駕校教練性侵的全過程。
李某介紹,15日下午1時左右,教練徐某打電話給自己,約他去練車,“他說帶我去跑600公里,出于對教練的信任,我也沒問去哪兒。”行駛到一段上下坡起伏的道路時,突然下起了瓢潑大雨,“身體不適加路況復雜。讓我精神格外緊張,沒有控制好油門,導致幾次超速。”不料被教練以此為由猥褻,“說給我一點小懲罰,讓我長點記性。”
文末,李某總結說:“我承認,當時的我體力虛弱,精神崩潰。回過頭想,我是有逃脫機會的,但我確實不夠強大,沒有很好地把握住機會,這就是一些網友質疑我為什么沒有殊死反抗的原因。”
文/本報記者 孔令晗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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