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花5000元買一份保健品,就可獲贈500股原始股成為股東,保守收益10萬元,推薦新會員還可獲獎金——
“老傳銷”玩出新花樣,8萬余人中招
“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公司號稱是上市國際企業(yè),客戶只需花5000元購買一份保健品,就可獲贈500股原始股成為股東,保守收益約10萬元,推薦新會員還可獲獎金。美好“錢景”讓許多人深陷其中,一年半就發(fā)展會員認購38萬余單,涉案資金19億余元。
經湖南省邵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7年6月14日,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郭堅杰等11人九年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別處454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金。一審宣判后,11人均提起上訴。近日,邵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除對張愛明、焦志、王喜艷、張紅依法改判外,對其他人均維持原判。
花5000元就可成為股東?
“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對外宣稱,其是加拿大愛德華企業(yè)集團旗下公司,是在法蘭克福證券市場掛牌上市的國際企業(yè),董事長龔曉華(在逃),主營研發(fā)和生產高科技的生物產品,經營范圍涉及金融、地產、能源、教育、傳媒等投資領域??蛻艋?000元選購公司的海豹油、抗壓源、克通、霧霾清、克糖源、男之源這6款產品中任意一種,就可成為公司會員,除獲得產品外,還可獲贈醫(yī)藥公司的原始股票500股。不僅如此,該公司還宣稱,500股原始股票保守收益是原價的20倍,約10萬元人民幣,樂觀收益可達40倍,約20萬人民幣。
2015年7月30日,該公司又稱,“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的股票賣完了,改為推薦CNTV(加拿大國家中文電視臺)的股權,運營模式又變成了買醫(yī)藥公司產品送CNTV的股權,5000元一單,買一份產品另送600股CNTV的股權。
“老傳銷”玩出新花樣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于2008年由Mobile Assets PLC公司改名得來,2010年已被強制解體,2011年從法蘭克福證交所摘牌。董事長龔曉華沒有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合法登記證券交易業(yè)務,無資格進行證券交易。因為沒有依法登記,該公司的股票、CNTV股權根本不能買賣,股權證是龔曉華雇人偽造的,是一種提高騙局可信度的伎倆,所謂的10倍、甚至20倍的股票收益,只是他為吸引不明真相的會員畫的大餅。
事實上,早在2007年,加拿大愛德華集團曾因涉嫌非法經營被立案偵查,龔曉華以集團需發(fā)展股東經銷商銷售保健品為幌子,在境外遙控發(fā)展國內人員從事傳銷活動,其妻因協(xié)助他搞傳銷,于2008年被法院判刑。
為吸引更多人加入,“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還設立了“推薦獎”和“對碰獎”鼓勵會員注冊報單、發(fā)展下線。參與者每推薦一單直接獎勵330元;參與者成為會員后,可發(fā)展下線為左右2個區(qū),只要左右區(qū)各有1單下線參與就算對碰,碰一次獎勵330元,扣除30元手續(xù)費,實際每次對碰獎金為300元。
82738人上當
2014年6月,吉林人郭堅杰聽了龔曉華的網上講話和好朋友郝淑芹、孫英霞關于公司股票收益、發(fā)展會員獎勵的介紹后,覺得前景可觀,當即花1.5萬元注冊了3個會員賬號,認購產品獲取股權。
注冊后,郭堅杰將購買“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股票的事告訴身邊的親朋好友,并將該公司的相關資料給他們看,讓他們相信公司真實可靠,股票穩(wěn)賺不賠。通過網絡宣傳和現場宣講等方式,郭堅杰的“傳銷朋友圈”越拉越大,很多人把她當成“中國市場第一人”。
至2015年12月案發(fā),郭堅杰等11名被告人經人介紹先后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積極發(fā)展下線會員(層級均在3層以上)82738人,認購388583單,每單5000元,涉案傳銷資金達19.42915億元。該11人分別從中非法獲利43萬元至463萬元不等。其中,郭堅杰直接間接發(fā)展會員39190人,共推薦下線會員認購236329單,非法獲利463萬余元。郭堅杰坦言,她曾是一名業(yè)余舞蹈教師,月收入只有1000余元,這兩年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推薦會員獲獎金。
換個“馬甲”仍是傳銷
隨著傳銷組織的逐漸壯大,越來越多的人上當受騙。2015年10月,邵陽市公安局網偵大隊網上巡邏時,發(fā)現某個網站同一時段交易量異常巨大。通過進一步偵查,初步判定是傳銷組織在從事傳銷活動。
2016年5月17日,邵陽市檢察院將該案交辦至邵東縣檢察院。邵東縣檢察院立即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隨后,邵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7年6月14日,邵東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凍結的涉案傳銷資金9879.64萬元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對其余涉案傳銷資金18.44億元繼續(xù)予以追繳。
一審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認為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國際醫(yī)藥聯(lián)盟”的營銷模式不是刑法意義上的傳銷活動,注冊并購買該公司的商品成為公司會員,并通過發(fā)展會員獲取公司返利或獎勵,其行為不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該案二審于近日宣判,邵陽市中級法院認定11名被告人均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張愛明、焦志、王喜艷、張紅4人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并分別處150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金外,其余被告人均被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肖舒
- 泉州精準打擊保健市場亂象 9家保健市場主體涉嫌傳銷2019-03-27
- 8天7夜臥底合肥傳銷窩點2019-02-27
- 網絡傳銷案例:以網絡商城招代理為餌 一年多吸金1236萬2019-01-31
- 權健實際控制人束某某等18人被依法刑拘2019-01-07
- 福建人警惕:這些都是傳銷!公安部最新名單出爐,沾上就血本無歸!2019-01-04
- 全國傳銷重點整治城市打傳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2018-12-17
- 福建福安警方破獲特大傳銷案 21名犯罪嫌疑人落網2018-11-22
- 泉州:防傳銷宣講走進校園 今年搗毀傳銷窩點20個2018-10-17
- 漳州:被一做傳銷的親戚騙了許多錢 一男子深夜欲跳廈漳大橋輕生2018-09-26
- 暴力傳銷 被列入惡勢力犯罪2018-08-22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學生歌聲悼念英雄怎么回事?涼山森林火災最新2019-04-03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http://img.hxnews.com/w/templates/nhaidu/skin/images/pages/index_news_20160419/hxw_1.jpg)
![](http://img.hxnews.com/w/templates/nhaidu/skin/images/pages/index_news_20160419/hxw_2.jpg)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