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符合條件社工服務機構最高可獲10萬元經費扶持
海峽網8月7日訊 (泉州網記者林書修 通訊員楊雅菁)記者日前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fā)展,我市2018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經費扶持工作已經開始,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最高可獲10萬元經費扶持。
此次扶持工作的對象為2017年3月31日前(含當日),在市民政局正式登記注冊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此前已獲得過扶持的機構不再列入扶持對象。
在扶持內容方面,對于新成立開展服務滿一年以上且運作良好的2個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每個機構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初創(chuàng)經費補助;被認定為“優(yōu)秀”的2個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每個機構給予10萬元“以獎代補”補助資金,用于機構設備購置費、辦公場地租金、人才培養(yǎng)等基本經費支出。
據悉,申請方需具備一定條件方可獲得扶持,比如業(yè)務范圍必須與社會工作服務相關;有與社會工作專業(yè)服務相適應的專職從業(yè)人員,且從業(yè)人員以專業(yè)社會工作人才為主體,應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或擁有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已承接或組織實施了服務項目,并且是社會工作服務類項目。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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