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文 毛朝青/圖 通訊員 榕交警 劉君華
關(guān)注理由 根據(jù)公安部部署,上周開始,我省交警嚴查機動車斑馬線不停車讓行違法,違法車輛駕駛員將被處扣3分、罰款100元處罰。根據(jù)要求,福州交警已開展相關(guān)整治。昨日,福州交警支隊機特大隊一個小時內(nèi)查處33輛車。
此次行動將重點查處“7種不讓行”情形。但這7種情形如何界定,司機希望更明確些。比如,其中有“禮讓”和“停車讓行”兩種說法,差別在哪?“有信號燈的斑馬線”若遇行人、電動車闖紅燈,讓行是否必須停車?海都記者就此采訪了省市交警人士。
“禮讓”和“讓行”差別在哪?
7種不讓行情形中,出現(xiàn)“禮讓”和“讓行”兩種說法,有什么差別呢?比如第1種情形中:“當車輛行經(jīng)人行橫道,行人步入斑馬線時,最靠近行人車道內(nèi)的車輛必須禮讓行人;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對此,交警人士介紹,“禮讓”包含減速和停車讓行兩個動作,同時,減速是動作,讓行是指結(jié)果。當車輛在靠近斑馬線時,無論是否有行人穿行,必須減速;當有行人穿行時,就要停車讓行,沒有行人的,則低速通過,為此二者不存在沖突,目的都是為了確保行人安全過斑馬線。
“有信號燈斑馬線”如何讓行?
“第4種不讓行情形”特指“無交通信號燈或斑馬線”情況,其他6種是否就都指“有信號燈或斑馬線”路段?
交警人士介紹,有寫明“無交通信號燈或斑馬線”的,就是特指該種情形,沒有標注的,包含“有”和“沒有”兩種情況。原因是,首先,機動車斑馬線停車讓行的法律依據(jù)是道交法第47條,這7種情形就是對道交法第47條的細化。其次,目前市區(qū)的斑馬線有兩種情況,一是斑馬線有信號燈,這包含一些小路和一些設有渠化島的大路口(不受路口信號燈控制的右轉(zhuǎn)車道和進渠化島的斑馬線交織),二是不設渠化島的路口斑馬線大部分有設置信號燈。
行人闖紅燈,汽車讓行時必須停車嗎?
針對上述“當有行人穿行時,就要停車讓行”的條款,許多市民表示,駕車經(jīng)斑馬線時,如遇到行人、電動車闖紅燈,讓行是應該的,但是不是一定要停車?減速讓行或繞開可以嗎?如果不斷有人闖紅燈,司機是不是要一直停在斑馬線上?交警人士表示,行人、電動車無論是否闖紅燈,在斑馬線上機動車都應當避讓;警方也會處罰闖紅燈的行人或者電動車。
交警人士介紹,此次整治,處罰并不是目的,而是要在全社會形成斑馬線禮讓的良好氛圍;同時,禮讓不光是機動車的事,行人、電動車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闖紅燈。
閩AC8Z16、閩AL776K 未讓行,扣3分罰100元
福州交警人士介紹,針對斑馬線不讓行違法,交警主要通過監(jiān)控抓拍和現(xiàn)場查處兩種模式查處。昨日,海都記者探訪福州交警支隊機特大隊的抓拍中心。
交警人士介紹,針對斑馬線不讓行違法,交警部門一直都有整治,目前加大了整治力度。根據(jù)道路監(jiān)控錄像和現(xiàn)場執(zhí)法,在一個小時內(nèi),海都記者目睹交警查處了33起不讓行違法。
鼓樓區(qū)東街省立醫(yī)院前路段,右轉(zhuǎn)車輛可直接從渠化島旁的專用道右轉(zhuǎn),而行人需要沿一條不設信號燈的斑馬線進入渠化島。監(jiān)控顯示,上午10點36分,一名撐傘的女子從上述斑馬線經(jīng)過,但閩AC8Z16白色車輛突然右拐,強行穿插,準備駛?cè)胛逅穆?,女子被嚇得連忙后退避讓。
倉山區(qū)浦上大道金洲南路口,為無燈控人行橫道路口。視頻顯示,25日上午7點54分,三名行人在斑馬線上行走,包括一名兒童,車牌為閩AL776K的白色車輛右拐準備駛?cè)肫稚洗蟮罆r,未停車讓行,而是強行穿插。
交警介紹,根據(jù)道交法規(guī)定,認定閩AC8Z16、閩AL776K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處以扣3分、罰款100元處罰。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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