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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烏山“明星鳥”鳳頭鷹疑似被人用彈弓打死

福州烏山“明星鳥”鳳頭鷹疑似被人用彈弓打死

■記者邱泉盛羅謙/文

受訪者陳永昌供圖

福州晚報訊這兩天,福州烏山“明星鳥”鳳頭鷹“被人打死”的消息,在福州自然愛好者群體中炸開了鍋。昨日,福建省觀鳥會資深會員陳永昌向記者證實了確有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鳳頭鷹在烏山疑似被人打死。

“1月3日,有人在微信群傳了一張照片,是一只死去的鳳頭鷹。當時大家看到都氣壞了,這只就是烏山上的!”陳永昌難過地說,“常年生活在烏山的那對鳳頭鷹,現(xiàn)在只剩一只,失去了伴侶。今年春天,很難再看到鳳頭鷹在烏山育雛的溫馨畫面了。”

陳永昌說:“鳳頭鷹在烏山至少生活了六七年,是烏山鳥類之王。”從2011年起,他就關(guān)注它們。2014年,他拍攝了這對鳳頭鷹的育雛過程,當年它們孵出兩只小寶寶,大眼睛、毛茸茸,很可愛??上Ш髞碛坐B突然不見了,原來有幾個年輕人用彈弓將其中一只幼鳥打落帶走了,導(dǎo)致另一只幼鳥和它的父母提前離窩。

“我曾在烏山看到兩個年輕人用彈弓打鳥。”陳永昌說,他懷疑這只鳳頭鷹就是被人彈弓打死的。得知消息,網(wǎng)友們紛紛譴責這種惡劣行徑。

據(jù)了解,鳳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對鳳頭鷹是烏山留鳥,已成為一些愛鳥市民的“老朋友”。陳永昌介紹,鳳頭鷹是猛禽,能在鬧市區(qū)長期生存,比較罕見。如果幸存的那只鳳頭鷹受驚或悲傷過度,也會離開烏山,可能影響周邊生態(tài)平衡。“鳳頭鷹捕鼠為食,處于食物鏈高端,少了天敵,今后這一帶的老鼠會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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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鳥類可入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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