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稱這些都是違建。
昨日,福州高新區(qū)南嶼鎮(zhèn)南前村數(shù)十名村民向本報反映,從2006年至今,村集體土地被外人非法占用,違建樓房兩百多座。村民舉報十年,違建反而越建越多,沒有一座被拆除,村民也沒得到一分錢補償。
昨日,記者從南嶼鎮(zhèn)政府和南前村委了解到,違建屬實,但是違建戶是從哪里獲得土地,各方互相推諉。南前村支書劉忠還稱,整個南嶼鎮(zhèn)這樣的違建有幾千座,他們村只是一小部分。
昨日,記者在南前村千山兜附近看到,沿著山坡,綿延一公里左右,有兩三百棟樓房,都是五六層高,有的明顯是剛蓋好不久。
南前村多名村民告訴記者,這些樓房大部分是2004年至今蓋的,上個月還完工一棟。村民稱,這些蓋房子的都不是本村村民。
村民稱,這些土地本來是南前村的村民承包經(jīng)營,1982年被村委租給陳新平、陳新玉兩人種植果樹,租期到2017年。這些蓋房子的人是從村委會還是從承租人手上取得土地蓋房,他們不得而知。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南嶼鎮(zhèn)政府核實此事,副鎮(zhèn)長陳巍讓記者找南前村支書劉忠了解情況。
劉忠隨后趕到鎮(zhèn)政府,他告訴記者,這些都是“歷史遺留問題”。劉忠稱,這些蓋房子的土地都不是村委賣出去的,而是從承租的陳新平、陳新玉那里拿到的,他曾找上述二人了解,對方稱很多蓋房子的是親朋好友,不好推脫。
隨后,記者立即致電陳新平核實此事,陳新平對此斷然否認。陳新平反問,他一個承包土地種果樹的,能有權(quán)力把地賣給別人蓋房子?
對于這些陸陸續(xù)續(xù)蓋起來的違建該如何處理?劉忠說,南嶼鎮(zhèn)類似的違建有幾千座,他們村只是一小部分。因為二人的租賃合同明年就到期,村里打算到時候起訴,讓承包者恢復原狀。
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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