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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閩江流域啟動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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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福建省漁業(yè)漁政部門在南平市開展禁漁期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福建省閩江水域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南平市延平區(qū)市標至福州市長樂區(qū)金剛腿的閩江干流江段除休閑漁業(yè)、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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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中國漁政南平市延平區(qū)大隊張榮政(右)等在閩江清除違規(guī)漁網(wǎng)。新華社記者 林善傳 攝

來源: 新華網(wǎng)

2021-03-02 11:11

責(zé)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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